新交规实施在即 公安部要求杜绝违规执法

2013-1-2 10:23| 发布者: 刀疤超-泡沫| 查看: 17215| 评论: 0|来自: 59爱车网

摘要:  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12日召开的全国交警系统视频会上获悉,为确保修订后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和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于明年1月1日顺利实施,公安部部署各地抓紧做好考试场地建设、业务轮训、交通信号排查 ...

 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12日召开的全国交警系统视频会上获悉,为确保修订后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和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于明年1月1日顺利实施,公安部部署各地抓紧做好考试场地建设、业务轮训、交通信号排查等多项工作。

  按照公安部部署,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抓紧考试场地建设,明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按照新标准进行考试。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驾校的监督指导,确保培训和考试工作顺利衔接。要全面完善驾驶人考试、审验、记分、教育以及校车标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。要抓紧落实警务公开,在车管所、违法处理窗口、服务站点、安检机构等场所公布新规定内容。要集中开展业务轮训,确保每名民警和工作人员正确理解、熟练掌握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。

  公安部要求,各地要不折不扣执行新规定,对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、依规记分,坚决杜绝以罚款替代记分或者其他违规变通执法处罚种类、幅度的做法。对排查出的交通信号装置、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,要确保年底前整改到位。要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申诉和救济机制,对群众申诉的闯红灯、超速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,符合规定情形的,要予以消除;不符合的,要做好解释工作。

 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,各地正全力开展各项准备工作,截至目前,已改建完成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场111个,小型汽车考场751个,排查51.9万组交通信号灯,举办480多期培训班,培训8万多人次,并发出3000多万条手机短信,广泛宣传告知实习期、记分、审验教育和降级制度。

  今年10月,公安部公布了修订后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和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。前者显著加强了对大中型客货车司机和新手司机的管理,提高了对闯红灯、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。后者主要明确了公安交管部门参与校车许可条件审查、发放校车标牌和校车驾驶人资格许可的业务程序和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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