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汽大众整治加价售车 6月22日起实施

2012-6-28 10:04| 发布者: 新闻专栏| 查看: 9755| 评论: 1|来自: 羊城晚报 广州

摘要: 羊城晚报2012年6月28日报道 近日有一份《关于禁止对大众品牌产品进行加价销售的通知》曝光,从一汽-大众官方微博的回复来看,此《通知》的内容属实。该《通知》表示:“一经查实,经销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返还用户双 ...

羊城晚报2012年6月28日报道 近日有一份《关于禁止对大众品牌产品进行加价销售的通知》曝光,从一汽-大众官方微博的回复来看,此《通知》的内容属实。该《通知》表示:“一经查实,经销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返还用户双倍加价金额的资金。如果拒不返还,一汽-大众将取消当季经销商的全部考核佣金。”该规定将在2012年6月22日开始实施。

《关于禁止对大众产品进行加价销售的通知》的内容包括:1:经销商在销售大众品牌产品时,售价不得高于市场指导价。2:不准以任何形式强制用户购买装备、装饰、保险、贷款等产品。如果经销商没有按此规定执行,用户可向一汽-大众投诉,一经查实,经销商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返还用户双倍加价金额的资金。如果拒不返还,一汽-大众将取消当季经销商的全部考核佣金。

据一汽-大众微博官方回复表示,此政策的出台是针对经销商任何形式的加价行为,所以用户一经发现,都可以向一汽-大众投诉,并希望用户能够保存加价的证据。

在欧洲大部分车都是采用订单式生产,消费者购车的时候会得到一个细致的清单,包括各种配置、颜色、轮毂、内饰让消费者自己选择,车主往往都能买到非常有个性的、自己独有的车型。阳海汽车相关负责人指出,国外成熟的市场,竞争相对会更加充分,供求比较均衡,很少存在加价这种情况。

当前,消费者预订购车没有确切的交车期限,因此经销商延迟交车的做法,都无可厚非。据资深律师徐玉发指出,车企对车型已经进行了明码标价,因此只能在明码标价的基础上降价或等价销售。汽车经销商通过封闭车源信息,并已经明码标价的商品依据“加不加价”对消费者区别对待,违反了价格明码标价的规定,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消费权益。汽车加价销售的现象长达十几年,究其原因,违法成本低、监管不到位,是导致加价风长盛不衰的关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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