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强制关闭30天以前的话题回复的通知(关闭即不允许回复)
现象:很多的老帖,经发帖人本人或者他人有意无意地顶帖,直接又回到首页,严重影响会员及来宾看帖;也严重影响会员发帖的积极性。措施:话题发布时间超过30天即自动强制关闭,仅帖子所在版块的版主级(含及以上)人员,有回复权限;
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。
事实上,自论坛升级之日起已经在讨论区试行,现公告正式全面实行。
双氙车灯改装网管理团队
2011.12.26
:victory: 啊 这个不错..............:D:D:D 管理员万岁 :loveliness: 改灯技术到家了 帮你项项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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